- Nov 20 Wed 2013 11:29
山灣水月 花縣唯一特色民宿
- Sep 03 Tue 2013 13:56
修法鼓勵建商購買公設地 以捐贈換取容積率
- Aug 17 Sat 2013 10:01
縣府配合中央「還地於民」 將採分年分期釋出
- Jul 06 Sat 2013 17:38
鐵工局投入2.7億元經費改建 將設東西兩站 以地下道相通瑞穗新火車站 二年後完工
- Jun 05 Wed 2013 13:59
花縣兩千五百卅四筆地 二到三年完成解編 公設保留地將釋出四百公頃
2013-06-05更生日報
花縣兩千五百卅四筆地 二到三年完成解編
- May 26 Sun 2013 11:10
節稅妙招/售屋所得率調高 「賠本賣屋」列舉損失
2013/5/1
|欣傳媒|記者楊淑伶/專題報導
5月報稅季開始,納稅人如果在去(101)年有賣房子可就得注意了!財政部調高部份地區的售屋所得標準,按房價與漲幅進行「分區課稅」,像是北市大安、信義、中正及松山4個平均房價最貴的行政區,被列為「一級重稅區」,房屋評定現值標準由100年的42%提高至48%,創史上新高;而新北市部分,泰山、林口區從14%大幅調升至26%,而三重、中和、新莊、蘆洲及土城區,也往上調至28%。但如果民眾手邊的房屋是「賠錢賣」的狀況下,記得申報時列舉交易損失,就可以少繳一些所得稅,節省荷包開銷。
- May 20 Mon 2013 17:12
獎勵投資 花縣祭免稅及租金補助 縣府制定自治條例 有條件申請前二年全額補貼稅 職訓補貼等
記者田德財/報導 2013-05-20更生日報
花蓮縣政府昨天公布「花蓮縣獎勵投資自治條例」,對相關產業投資,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上,或投資於本縣與改善經營管理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不含土地,投資總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經花蓮縣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議,認有創意、特色或具發展潛力可提供勞工職業訓練或補貼訓練費用、租金補助一半等獎勵。房屋稅及地價稅應繳稅額得向縣府申請前二年全額補貼,後三年補貼百分之五十。
花蓮縣政府昨天公布「花蓮縣獎勵投資自治條例」,對相關產業投資,投資總額不含土地達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上,或投資於本縣與改善經營管理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不含土地,投資總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經花蓮縣投資審議委員會審議,認有創意、特色或具發展潛力可提供勞工職業訓練或補貼訓練費用、租金補助一半等獎勵。房屋稅及地價稅應繳稅額得向縣府申請前二年全額補貼,後三年補貼百分之五十。
- Feb 06 Wed 201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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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砸30億 花蓮蓋度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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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耕補助 明年起限領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