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5更生日報
花縣兩千五百卅四筆地 二到三年完成解編
 記者何國豐/報導
  為加速公共設施保留地「還地於民」作業,內政部日前與地方政府、相關單位開會協商後,決定鎖定機關、學校、市場及停車場四大類,合計約五千公頃保留地,在 未來四年內完成解編。花蓮縣政府建設處昨天證實,估計花蓮縣境內共有兩千五百卅四筆(見左下附圖),面積約四百公頃,相當於五百座花蓮市東洋廣場的公共設 施保留地,可望最快兩到三年完成土地解編作業。
機關、學校、市場與停車場四大用地
  全台數十萬名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地主有福了!內政部將破天荒大舉釋出未徵收的都市計畫公設保留地,面積高達五千多公頃,相當於七百座仁愛路空總舊址,釋出類別主要鎖定機關、學校、市場與停車場等四大用地,全案近期送行政院審議,預期四年內全數釋出。
  內政部表示,都市計畫公設保留地類別很多,以道路、公園為最大宗,內政部日前與地方政府、相關單位召開跨部會會議後,決定鎖定四大類,即機關、學校、市場及停車場用地,為主要釋出類別,其他像墓地、公用事業用地、港埠及其他等類別也會檢討釋出。
少子化學校減班 公設比率遞減
  縣府建設處官員表示,學校用地釋出主要係近年少子化,學校減班、併校結果,花蓮縣總人口數呈現逐年減少情形,學生人數不足,早年都市計畫編列的學校用地配 比有必要依照實際人口數進行下修,也就是說,因應人口數減少,都市計畫中包括學校、公園、機關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的比率也要減少。
  為兌現內政部要求四年完全釋出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保留地都市計畫程序必需專案來辦理,避免與其他都市計畫案併入討論,而曠日廢時,建設處官員估計,最快約兩到三年便可完成都市計畫檢討解編作業,面積約四百公頃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便能還地於民。
私有未徵收公設地 花蓮吉安最多
  縣府建設處資料顯示,全台未徵收的公設保留地面積約二點五萬公頃,估計應支付的徵收費用高達七點二五兆,全縣十三鄉鎮市中,未徵收的私有未徵收的公共設施 保留地面積約四百公頃,共有兩千五百卅四筆,其中,花蓮市筆數最多,共有五百五十二筆,吉安鄉其次,有四百七十筆,豐濱鄉第三多,共有四百一十八筆,新城 鄉有三百七十四筆,秀林鄉也有兩百六十九筆。
政府還地於民 地主一大福音
 「政府沒有錢徵收土地,嚴重影響公設保留地地主權益,未來政府願意把用不著的土地釋出,對相關地主真是一大福音。」包括笛布斯‧顗賚、邱永、游美雲及 王燕美等多位議員都認為,真是遲來的正義,老百姓的土地被政府法令綁住動彈不得數十年,明明位於精華地段的土地,卻形同廢地,政府也不徵收,民眾也無法利 用或買賣;如今政府願意「還地於民」,讓地主權益獲得平反,希望都市計畫解編作業要加速完成,縮短地主等待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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