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2更生日報

台北11日電

為杜絕農地因為變向農舍興建炒作地皮價漲不斷,增加年輕人返鄉務農困難度。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林長立表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修正,依舊朝向6月底完成。

林長立指出,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修正,預計6月底完成,為此,5月8日送內政部整合,待內政部召開內政部法規委員會會議後,完成全部條文修正,然後預告10天,若各界無異議,將送行政院,行政院通過後會送回內政部與農委會,兩機關會同步公告施行。

公告施行之際,也會送立法院備查,立法院若有不同意見,待下一波修正調整。

林長立說,修法內容與之前公布無異,將強化原條文已規定興建農舍申請人應為農民的行政調查作為,直接在辦法中規定,農舍起造人的農民資格共有兩類,首先是具農保資格或全民健保第三類者,後者是從事漁牧業的人。

其次,未具備農保或全民健保第三類資格時,應由審查小組確認申請人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從農指標包含有買賣農產實績、共通運銷之實、申請過天然災害救助、參與過保價收購及提出經營農業類別的計畫書。

林長立指出,即便已經興建完成的農舍,若不符合上述規定,辦法修正完成上路後,也將由地方政府執法,先開罰,若限期不改正,將拆除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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