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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若鬆綁 礦石稅等可多增四億      2012-02-06更生日報


政策一旦鬆綁 稅課收入較大宗有礦石特別稅、土石特別稅等
記者田德財/報導
對於花蓮縣政府財政極度困窘的問題,花蓮縣長傅萁決定除全力採取節流措施外,也將檢討現有禁止開發的「八不政策」,以開闢新財源,到底八不政策一旦鬆綁後,能帶來多少挹注?答案是要看鬆綁到什麼程度。
「八不政策」內容
萁宣布的八不政策,包括一、山坡地開發申請不准。二、公共財開發申請不准。三、煙囪事業申請不准。四、砂石場申請不准。五、土資場申請不准。六、新礦區申請不准。七、舊礦區延期申請不准。八、電動遊樂業申請不准。上述政策一旦鬆綁,政府帶來的是相關稅課收入,業者則是帶來經營效益的營收。上述八不鬆綁,稅課收入一般的有地價稅、房屋稅、娛樂稅,比較大宗的有礦石特別稅、土石特別稅等。
依據統計,九十五年的稅課收入四十二點一億、九十六年四十五點三億,九十七年為四十八億,九十八年四十一點六億,九十九年四十四點三億,一百年到十一月底四十三點一億,另外,自治特別稅,九十六年起徵當年九百萬,九十七年六千七百萬,九十八年九千萬,九十九年一點五六億,一百年到十一月底一點四一億。
礦石開採屬自治稅
八不政策中的屬於自治稅的有「礦石開採特別稅」及「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礦業權者於花蓮縣境內開採石灰石、大理石、白雲石、蛇紋石等各礦之開採,依據九十八年制定公布實施的「花蓮縣礦石開採特別稅自治條例」規定開徵,去年七月一日起從原來每噸四元,調高為五點二元,稅收百分之七十歸入縣庫;百分之三十補助各該鄉鎮市作為地方建設之用。
「花蓮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是九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公布實施,流四年仍需繼續課徵者,應重新辦理。去年花蓮縣議會審議修正後將原每立方公尺課徵二十元提高為四十元,認為,漲價幅度過高,將影響砂石業者權益,後來議員強烈反對下,稅率調漲不成,仍維持廿元課徵。
地方稅務局長林全祿表示,縣政府以公共造產方式所課徵的「花蓮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係採內加稅,對砂石業者繳稅並無相牴觸,而且也不會因此增加砂石業者的負擔,但是,此稅法如通過,現有收入則將因此增加一倍,對本縣的財政有莫大的幫助。
自治稅七成是礦石稅
地方稅務局統計,自治稅百分之七十是礦石稅,百分之卅是土石稅,八不政策施行前,礦石稅一年約一點一億,土石稅約六千萬元,林全祿說,如果八不鬆綁開放,再調升整稅率,稅收更可觀,尢其,全台礦石的原料供應,百分之八十五在花蓮縣境,其他縣市都禁採。
砂石業開放 增加稅收
一旦八不鬆綁,其中的新礦區申請可准、舊礦區延期申請可准,砂石場申請可准,那花蓮縣境的石灰石、大理石、白雲石、蛇紋石、黃黏土等水泥原料供應,就源源不斷充裕,對業者的成本及營運大有幫助,地方產業也同步發達,就業率也提高,同樣的砂石業開放,砂石業也蓬勃發展,或拓展砂石外銷,更增加土石特別稅收;估計光是礦石稅及土石自治稅收,大約一年可從原來的一億多,增到三到五億,地方產業及就業市場的周週效益更廣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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